評估

評核方式:

測驗的考核內容只包括閱讀和寫作兩個範疇,全卷合計100分。

考試分四卷,包括閱讀、寫作、聆聽和說話,連平時分,全卷合計200分。

平時分評核範圍包括:課堂表現及功課表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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